一、组织机构 (一)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 名誉主任:安惠民(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主 任:王淑媛(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洗染委主任) 副 主 任:宋 建(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副主任) 潘炜(中商会洗染委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 郭怀刚(北京市商务局处长) 王力强(北京市洗染行业协会会长) 委 员:贾伟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竞赛处处长) 裴贺春(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处长) 刘勇(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北京市劳动局(一人) 舒奇(中商会洗染委常务副主任) 王厚增(中商会洗染委常务副主任) 闻力生(中商会洗染委专家委主任) 汪学仁(中商会洗染委副主任 北京市洗染行业协会秘书长) 各分赛区负责人
(二)竞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秘 书 长:潘 炜(兼) 副秘书长:王厚增、汪学仁 成 员:李姝玉、刘云丽、刘惠琴
(三)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汪学仁
(四)竞赛组委会评判委员会 主 任:王厚增
(五)竞赛组委会督导、仲裁委员会 主 任:闻力生
二、竞赛项目及具体内容 本次竞赛设置五个项目,即前台收衣、去除污渍、皮革护理、服装熨烫、衣物织补。
竞赛采取以实际操作为主的原则,并附加理论知识考试,其比重为80:20。实际操作竞赛和理论知识考试依据《洗衣师国家职业标准》,从职业技能鉴定洗衣师高级工(三级)国家题库中选取,内容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编写的《洗衣师(高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导手册》范围内。
(一)前台收衣: 1、理论考试:限时20分钟(选择题和判断题) 2、实际操作:限时20分钟。填写五件衣物的收衣单据(内容包括:面料鉴别、污渍识别、装饰物判断、洗涤方式选择、洗后效果说明等) 3、选手自备文具(不得用铅笔、彩色笔)。
(二)去除污渍: 1、理论考试:限时20分钟(选择题和判断题) 2、实际操作:限时30分钟。去除三种(棉、毛、丝绸)面料上的三种(色素酸类、油脂类、色素类)污渍。 3、组委会提供去渍机、去渍剂。选手可自带去渍剂(但须事先登记备案,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皮革护理 1、理论考试:限时20分钟(选择题和判断题) 2、实际操作:限时3O分钟。护理清洗后的半苯胺革。 3、组委会提供皮革、皮化料、喷枪、鬃刷。选手可自带皮化料(但须事先登记备案,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服装熨烫: 1、理论考试:限时20分钟(选择题和判断题) 2、实际操作:限时30分钟。熨烫水洗毛料西服、西裤各一件。 3、组委会提供熨烫台及蒸汽熨斗,选手自带其它工具(例如烫布、“馒头”等),须事先登记备案。
(五)衣物织布: 1、理论考试:限时20分钟(选择题和判断题) 2、实际操作:限时120分钟。盖洞法织补板丝呢面料上的一个洞(直径1公分)。 3、组委会为每位选手准备9瓦台灯一座,其它织补工具选手自备。
三、竞赛程序 (一)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商联洗染委”)根据申请,授权有关地方协会(或全国连锁企业)组织各分赛区的选拔赛,获得分赛区选拔赛各项前六名的选手,可报名参加全国决赛。请各分赛区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名单报到竞赛组织委员会。
(二)各分赛区的具体竞赛组织实施办法,由组织者根据总决赛的方案,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并报中商会洗染委批准后执行。
(三)中商会洗染委将与申请举办选拔赛的组织单位,就比赛安排和合作方法的具体事宜进行商定。
四、竞赛活动的时间、地点安排 (一) 各分赛区选拔赛:于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 赛前辅导:2009年9月8日 地点:中商联月坛办公区(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3号楼四层) (三) 总决赛:2009年9月 9 日至 10 日 地点:北京 (四)点评、颁奖:2009年9月11日 地点:北京
五、参赛选手条件 凡从事洗染职业的从业人员,具有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含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竞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活动。
六、报名办法: (一)参赛选手由各分赛区统一报名。各分赛区须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参加全国决赛选手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参赛费每人5O0元(含决赛前培训辅导费用),报至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二)竞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做决赛的具体安排,然后将决赛细则通知各报名参赛单位及参赛选手。 (三)参赛选手报名核准后,须准时参加2009年9月8日在中商联月坛办公区进行的赛前辅导。
七、奖励 (一)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各项竞赛前二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和奖牌。同时,上述人员可申报晋升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 (二)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第3—10名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三)在全国总决赛中成绩及格的选手,授予“全国洗染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 (四)对获得全国决赛各项目前六名选手的选送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奖牌。
八、裁判员队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凡举办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必须使用“国家级裁判员”担任执裁工作”的精神,鉴于洗染行业目前尚未组建国家级裁判员队伍的实际情况,中商联洗染委已按要求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并在其指导下组织开展国家级裁判员的培训、认证工作,并将按国家级裁判员条件,从各赛区推荐的候选人中选择参加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和胸卡,再从中选择适当人选参加竞赛执裁工作(其培训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九、赛前辅导 (一)为使竞赛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顺利进行,既赛出好成绩,展现洗染行业的水平;又通过竞赛活动交流经验,互相学习,提高技术,推动我国洗染业的健康发展。竞赛组委会将在决赛前针对竞赛内容对参赛选手进行培训、辅导,教材选用《洗衣师(高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导手册》。
(二)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促进洗染行业的发展,为全国竞赛打下基础,我们将分工种(例如板丝呢织补技术、半苯胺革护理技术)、分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分期地举办技能培训班,有意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同志,可与中商联洗染委联系,以便给予安排。
十、技术点评 为加强技能人材选拔培养,促进高技能人材的技术交流,竞赛组委会将在决赛后进行技术点评工作。邀请参加出题的专家、裁判就试题、实际操作、整体技术情况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折。通过点评,交流技术,提高技能,了解行业的发展方向,对参赛人员起到一定的导向和启示作用,从而促进洗染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十一、展示、宣传 (一)根据竞赛组织委员会的要求,认真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竞赛项目的冠名,由竞赛组委会根据企业的申请,结合竞赛活动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竞赛组织委员会欢迎有关单位积极参与,组委会将向获得总决赛竞赛项目冠名的单位授予“荣誉冠名”金牌。
(三)竞赛组委会欢迎企业、单位对竞赛进行各种形式的支持,如选手的奖品、赠品、竞赛用材料、设备等,并将为给予支持的单位专门搭建宣传平台,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四)相关单位可在比赛现场及颁奖会场设置咨询服务台或摆放宣传板,悬挂横幅,具体安排可与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十二、竞赛组委会联系方法 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专业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编:100801 邮箱:chinalaundry@vip.163.com QQ:471026805 网址: 联系人: 王厚增、李姝玉 电话:010-66095056、6609401 传真:010-66094049 汪学仁、刘惠琴 电话/传真:010-6397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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