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遇到的都是消费者针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和服务的申诉举报,这次遇到经营者主动到工商所申诉,要求处理与普通消费者的纠纷还是第一次”。济南市工商局历下分局南门工商所田立全谈起今天遇到的消费纠纷,感慨地说。
今天,泺源大街的一家洗衣店老板到南门工商所申诉称,前几天收了一位顾客的牛仔裤,当时没有做仔细检查。今天消费者拿着裤子称大腿内侧有个破洞,坚持认为是洗衣店洗衣不当造成破损的,要求按照裤子原价700元进行赔偿。双方争执不下,洗衣店老板没办法,只好投诉到工商所。
工商所工作人员经详细了解情况和仔细观察,发现裤子上的破洞并不太像是刚刚破损的,但是洗衣店工作人员大意,没有认真检查并作出标注,存在一定的主观过错。按照有关规定,工商人员对双方耐心调解,最后达成协议,由干洗店赔付给消费者1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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