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息 鉴于香港干洗店普遍使用全氯乙烯这种可能致癌的干洗剂,环境食物局最近建议在本立法年度内,向立法会提交新规例,规定所有在本港出售的干洗机应全为密封式设计,且完成干洗程序后残留在机内的全氯乙烯最高浓度,不超过万分之三。 根据环食局建议的新规例,在宽限期过后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干洗机,最高可被罚款为10万元。被罚后仍继续使用者,每日加罚2万元。出售不符合标准的干洗机,最高罚款亦为10万元。
对于现有的非密封型干洗机以及不合标准的密封型干洗机,企业可分别在新规例实施后的5至7年内,改装成符合标准的,或以认可新机代替。 有关人士解释,禁用非密封型干洗机,是因为这种机型在干衣期间将全氯乙烯排放到空气中。大部分欧洲国家和美国都有管制干洗机所排放的全氯乙烯,办法也是逐步淘汰非密封型干洗机,及管制密封型干洗机内残留全氯乙烯的最高浓度。
据悉,现在全港约有400台干洗机,分别设于酒店、洗衣店及洗衣工场,这些干洗机约有一半非密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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