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名太婆到“伊甸干洗园”干洗店,找老板赔偿自己家人被洗变色的羽绒服,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协议,气愤的太婆将羽绒服外套丢在地上,并泼上红油漆。
陈太婆,62岁,家住香江花园。2月17日,她儿子将一件价值2580元的羽绒衣送到小区附近的“伊甸干洗园”干洗。20日,儿子取衣时,店主称衣服可能是发错给别人,但承诺,10天内把衣服找回来。
3月3日,衣服找回来了,可当儿子拿到衣服时,原本卡其色的外套竟然变成了桔黄色。“店主说是洗变了色后就去染了个色。”陈太婆说,好好一件名牌服装,实际穿着时间也不过两个多月,店主竟然私下染色。
陈太婆说,她多次找该店赔偿损失,可对方只愿意按“行规”赔偿洗涤费的10倍,“这才只赔200元,太少了。”
3月11日,经江汉区唐家墩街工商所执法人员调解,该店主同意赔偿500元,但与陈太婆赔偿要求相去甚远,调解未能达成。
昨日上午,陈太婆拿着变色的羽绒衣再次来到“伊甸干洗园”干洗店讨说法,双方仍然未就赔偿达成协议。陈太婆当即将羽绒衣外套丢在地上,并且将准备好的红色油漆泼到了外套上,太婆的行为引起一些群众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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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市消协公布“07年十大霸王条款”,其中一条就是:“任何衣物的遗失损坏,基赔价不超过洗衣费的10倍”。法律专家认为,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和洗衣商形成合同关系,违约损害赔偿时,违约方应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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