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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对洗染业管理办法的理解       

本人对洗染业管理办法的理解
[ 作者:潘胜    转贴自:洗衣人潘胜的博客    点击数:3230    更新时间:2007-7-23    文章录入:panshen

[未经同意,不可转载]

第一条:从“规范洗染服务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看,此次新法规出台对洗涤行业绝对不是一个好的消息!在干洗店和顾客之间发生纠纷,以往都是依据消法并且参照行业规定来处理解决,是以调解为主。而此次新法规出台,不但延续了消法侧重顾客方利益的主旨,和以前不同的是更明确的公布了处罚的金额,可以说是在原有规定之上更严格和更注重执行了。
 
“防止环境污染,促进洗染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从这后半局来看,以及加上最近我去办理知音干洗店营业执照的实际经历,以后洗涤企业的环保问题肯定是会被政府重视起来,对洗涤企业的影响如下:
 
1、日常费用肯定增加,以前去领营业执照是不需要走环保这一关的,而这一次我被工商所通知去环保局敲个章,也就是说要多收钱了!盖章肯定是要收费的,以后不知道每年还要不要象开饭店那样交排污费,我就不太清楚了,因为我的执照拖了半年还没去办好,工商所拿我也没办法,晚办一个月就少交一个月的费用,先拖着再说。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洗染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所谓的经营也就是指有赢利性质的商业行为,那么照此看来,本法适用对象是我国境内的一切经营性质的干洗店、洗衣厂、或者酒店内部的洗衣房等。但是如果是不对外开放的单位内部的洗涤部门按此条规定是可以不适用本法。譬如某些大型单位内部的洗衣部,只是为本单位职工服务,洗涤本单位的工作服或者其它物品,未进行洗涤收费的。但是酒店内部的洗衣房应该是本法的实行对象,因为在洗涤客衣上是收费的。
 
第三条:“商务部对全国洗染行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洗染行业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明确了洗涤行业经后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商业部及其各地的分支机构。
 
但是洗涤行业的管理权和处罚权根据后本条第二款是在工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洗染企业的登记注册,依法监管服务产品质量和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从此款看来,以后洗涤行业的质量纠纷等问题的监管单位是工商机关,但是在这里我感到有疑问的是,对于洗涤行业这个技术性很强的特殊行业,工商部门是如何来监管和判定洗涤质量的?有当地洗涤行业协会或者组织的还好,如果没有的城市那又该怎么解决?
后一款规定“环保部门负责对洗染企业开设和经营过程中影响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其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在我看来短期的实际效果大概也就只有多增加洗涤企业的缴税负担,一时还不会有太多的影响。不过这一条对于那些大型洗涤企业或者某些想在区域范围内想制造垄断的人来说,可以借此条规定,利用政府的手,来打垮那些小型的没有环保洗涤设备夫妻老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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