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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先签洗染协议免干洗纠纷           

事先签洗染协议免干洗纠纷
[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32    更新时间:2010-6-2    文章录入:admin

  随着天气转暖,因干洗冬天衣物而引起的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连日来,台江区工商局12315已接到多起此类消费投诉,多数是由于干洗前,顾客和商家未明确约定责任而引起的。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在干洗衣物前可事先与商家签订洗染协议, 

  近日,消费者马小姐向台江12315投诉,称其皮衣送洗后出现起皮现象,她要求干洗店赔偿300元,但遭到拒绝。12315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解,经查看,马小姐经干洗后的皮衣确实有多处破损。

  对此,马小姐承认衣服背后的小破洞是送洗前就存在的,但衣服前面皮质多处破损则是干洗店洗涤造成的。而干洗店负责人则认为,马小姐的皮衣已使用近两年,而且是人造皮革,这种皮革在潮湿气候下容易出现发霉、皮质揭起等现象,商家在干洗前已经将此情况告知马小姐了。但马小姐称,店家并未明确告知其干洗后皮质会揭起。

  工商人员认为,根据《福建省洗染行业服务纠纷调解办法》规定,经营者在承接消费者送洗的衣物时,对送洗衣物的破损、色差等瑕疵及干洗后可能发生的后果要看明、讲明,并在取衣凭证上写明,经双方签字后再洗染衣物,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经营者承担。在工商人员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干洗店赔偿马小姐100元。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干洗衣物时,消费者可事先与经营者签订洗染协议,比较贵重的衣物,消费者可向经营者提出保值清洗,约定清洗费用、保值额和服务内容,对实行保值清洗的衣物,因经营者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要根据约定的保值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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