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持有厦门市兴华路某洗衣店的一张价值200元的贵宾卡。近日,当他拿着贵宾卡到该洗衣店时,竟被商家告知卡已过期,无法使用。陈先生顿时感到纳闷,便拿出卡想看看这张卡到底何时过期。不料翻来覆去,却没有在卡上找到和“使用期限”相关的说明。
连使用期限都没有的“贵宾卡”,何来“过期”之说?一头雾水的陈先生当即要商家解释此事。商家除始终坚持该卡已过期不能使用外,并不愿回应陈先生。
开元工商所接到陈先生的投诉,调查后指出,商家未在贵宾卡上明确标注“使用期限”就说卡已过期不合理。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商家最后表示愿意赠送两张免费洗涤票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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